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:
为了适应1688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,促进1688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,阿里巴巴将对现行的《交易争议处理规则》进行修订,同时涉及维权期约定的相关协议对应内容也同步调整。新修改后的规则于2018年5月16日正式生效施行,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。
《交易争议处理规则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:
变更前 | 变更后 |
《交易争议处理规则》 | 《交易争议处理规则》 |
四、受理期间 | 四、受理期间 |
2、以下情况为自在线下订单之日起至订单交易成功或关闭后的60天内: 1)通过淘工厂加工定制类目下单,且下单时商品带有“淘工厂” 标识的订单; 2) 卖家与带有“名企采购商" 标识的用户交易的订单; 3) 买家主张假冒商品,且能提出合理怀疑或提供疑似假冒商品初步凭证的(如对比图等)。 3、其他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| 2、以下情况为自在线下订单之日起至订单交易成功或关闭后的60天内: 1)通过淘工厂加工定制类目下单,且下单时商品带有“淘工厂” 标识的订单; 2) 卖家与带有“名企采购商" 标识的用户交易的订单; 3、被行政、司法机关认定的假冒商品或禁限售商品,不受受理期限限制。 4、其他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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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违规处理 | 八、违规处理 |
(一)扣分处理 1 )收货表面一致问题:买家签收商品时,凭肉眼或简单的计量工具判断所收到的商品存在破损、变形、少/错件等问题。 a )买家能提供物流公章证明,证实收到的商品存在破损、变形,或轻微少/错件,卖家在阿里巴巴介入判责后,配合解决争议的,扣12分;不配合,扣24分。 b )买家能提供物流公章证明,证实收到的为空包裹,或商品严重少/错件,卖家在阿里巴巴介入判责后,配合解决争议的,扣24分;不配合,扣60分。 2 )描述不符:买家收到的商品在外观、尺寸、功能、包装、材质、成分、品牌等方面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。 a )买家能提供照片、第三方检测证明等凭证,证实收到的商品在外观、尺寸、功能、包装等方面与卖家的描述不符,或非原材料类商品材质/成分不符,卖家在阿里巴巴介入判责后,配合解决争议的,扣12分;不配合,扣24分。同时,在前述扣分基础上,相应商品系第一次或第二次被投诉的下架该商品信息,第三次或第三次以上被投诉的删除该商品信息。 b )买家收到的商品为假货,或原材料类商品材质/成分与描述不符,卖家在阿里巴巴介入判责后,配合解决争议的,扣24分;不配合,扣60分。同时,在前述扣分基础上,阿里巴巴保留下架或删除相应假货商品信息的权利。 3 )质量问题:买家收到的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品质性能上的缺陷,导致影响使用或无法使用。 a )买家收到商品后,发现商品存在品质性能等问题,且瑕疵率超过约定的比例,卖家在阿里巴巴介入判责后,配合解决争议的,扣12分;不配合,扣24分。 b )买家收到的商品基本不具备卖家所称的品质与性能,无法实现商品使用目的,卖家在阿里巴巴介入判责后,配合解决争议的,扣24分;不配合,扣60分。 | (一)扣分处理 1.商品或服务问题处置 1.1 买家主张卖家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存在如下情形的,经阿里巴巴介入判责认定后,分别作下述处置: a)收货破损; b)收货少件、购A发B; c)收货空包裹; d)描述不符(如外观、材质、尺寸、功能、品牌等); e) 质量问题(如“三无”、性能故障等); f)知识产权侵权(如假冒商品、盗版等); g)禁限售商品或服务; 出现a情形的违规,每次扣6分; 出现b情形的违规,前二次每次扣6分,第三次及以上每次扣12分; 出现c情形的违规,首次扣12分,第二次及以上每次扣24分; 出现d-g情形的违规,将依照《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》、《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》、《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》及《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》等平台相关规则予以评估、管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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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 | 3.卖家发生争议纠纷或出现危及交易安全相关情形的违规,且未予在阿里巴巴要求的时间内解决该争议或相关情形的,基于交易安全及用户权益保障,阿里巴巴有权采取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对卖家店铺予以监管,包括但不限于限权,冻结等监管手段,至争议解决后,可向阿里巴巴申请解除管控。 “危及交易安全情形”包括但不限于:收款不发货、虚假发货导致钱货一方的;买家因退货、换货、维修等原因寄回商品,卖家不予处理导致钱货一方的等情形。 |